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_collections/_hkers/2024-03-18-trial-of-jimmy-lai-day-47.m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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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iginal file line number | Diff line number | Diff line chang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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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@ -0,0 +1,116 @@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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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yout: post | ||
title : 【黎智英案・審訊第卌七日】 | ||
author: 獨媒報導 | ||
date : 2024-03-18 12:00:00 +0800 | ||
image : https://i.imgur.com/LciFH41.jpg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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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scription: "" | ||
excerpt_separator: <excerpt/>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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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李宇軒指Mark Simon借出戶口收眾籌款項 冀成立基金不留港銀行 免受凍結風險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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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excerpt/>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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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image01](https://i.imgur.com/cVGoitS.png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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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獨媒報導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,案件今(18日)於高院(移師西九龍法院)踏入第47日審訊。「十二港人」之一李宇軒繼續以「從犯證人」身份出庭作供。李談及2019年8月的第三次眾籌活動,籌得約180萬美元,在提取眾籌款項過程中經歷了一些困難,後來在另一名被告陳梓華的協助下,找來了黎智英的私人助手、被指為本案共謀者之一的 Mark Simon 借出美國的銀行戶口收取眾籌款項,然後轉帳至「Project Hong Kong Trust」的戶口。李提到,當時 Mark Simon 要求成立一個基金來保管眾籌款項,而非把款項轉帳至李的渣打銀行個人戶口,而且需要找美國公民來擔任基金信託人,「盡量將啲錢唔留喺香港銀行系統入面,去減少香港銀行例如凍結呢啲錢嘅風險。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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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李宇軒指英國登報計劃花光30.8萬英鎊籌款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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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十二港人」之一李宇軒第四天以「從犯證人」身份出庭作供。就2019年7月的「中英聯合聲明登報」計劃,控方展示報館發票、李宇軒的銀行戶口紀錄,顯示《衛報》(The Guardian)的廣告費用是4萬英鎊。此外,NewStatesman 的廣告費是1,200英鎊,The Spectator 的廣告費則是2,333英鎊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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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image02](https://i.imgur.com/k8ylTEW.png) | ||
▲ 網絡截圖(資料圖片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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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指是次登報的總支出是大約30.8萬英鎊,即是花光所有眾籌款項。李又指除了登報紙廣告費用之外,相關支出還有在「89up」的廣告版、Facebook、Twitter 和 Google 登廣告,也有分別向「89up」和「Whitehouse consultancy」兩間顧問公司支付顧問費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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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開支方面,李指包括印製單張、租借會議室、訂製T恤等雜費。控方問到這些活動是什麼性質。李則指一般來說是「支持香港的活動」,但他不清楚每個活動的性質,因為是「攬炒巴」劉祖廸以及在英國當地的人所舉辦的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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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英國登報廣告呼籲英政府制裁有份打壓香港自由人權的人士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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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展示從李的手機檢取的廣告相片,當中的文字呼籲英國政府向有份打壓香港自由和人權的人實施制裁,又指英國一定要支持香港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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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又留意到廣告提供一個聯署網址,李指「攬炒巴」等人希望將一些廣告轉變成實質的政治行動(concrete political actions),因此以他記憶所及,該聯署是讓英國當地選民找回自己有份投選的國會議員,「跟住搵返佢哋做咩,我唔記得。」李指意思是:「我係你嘅 voter,我想你做一樣嘢,咁我就繼續投票俾你。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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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李宇軒表示有份成立「Fight for Freedom, Stand with Hong Kong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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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指廣告下方有一組字「Fight for Freedom, Stand with Hong Kong」,問這是否一個組織。李確認是一個組織,並稱:「我係佢嘅一部份。」李指:「係由一班國際嘅香港人,同埋關心香港嘅人去組成,去組成一個 activism 嘅組織,就去爭取當時香港嘅自由民主。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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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稱這個組織的創辦人除了他自己之外,還有「攬炒巴」、「Always」、「Madison」和「Shirley Ho」等人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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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其後逐一追問各人身份。李稱「Always」和「Madison」均是網名,但不知他們真實身份。而「Shirley Ho」則是真名,她是一名天文物理學家,當時居住於美國。李指 Shirley Ho 曾經在2019年7月底或8月頭與他一同前往日內瓦,她在同年11月底或12月與他前往美國華盛頓,該次她作為一個監管者(chaperone)角色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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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問到「Fight for Freedom, Stand with Hong Kong」如何成立。李指,在2019年6月的G20登報計劃時,有的報紙會要求登廣告的人使用實名,也有的報紙接受籠統的名字,例如「Free Hong Kong」或「Hongkonger」。李指後來在7月的「中英聯合聲明」登報計劃中,大家希望成立一個統一或大家安心的團體,能夠使用它的名義登廣告,所以 Telegram 群組的人設立一個投票,最終投選出「Fight for Freedom, Stand with Hong Kong」作為團體的名稱,所以是次登報的廣告都是以這個團體的名義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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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續指:「到再後期嘅事,呢一個組織或呢班人嗰 scope 擴闊到唔淨只報紙登廣告,不過呢個係後話。」控方追問他們會做什麼事,李則指例如舉辦一些支持香港的活動、與顧問公司合作和在社交媒體登廣告等等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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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李宇軒確認「攬炒巴」角色是精神領袖、在連登上有號召力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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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問及「攬炒巴」在「Fight for Freedom, Stand with Hong Kong」(後稱SWHK)團隊中的角色。李指「佢最 prominent 嘅角色係作為『攬炒巴』。」控方追問是什麼意思,李則指:「啫係佢就係連登上面嘅『攬炒巴』,呢個就係佢最 prominent 嘅 role。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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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李運騰追問「攬炒巴」實際做過什麼事。李稱「攬炒巴」的角色有如早前提及的另一個連登帳號「家樂牌通心粉」,在G20登報期間「家樂牌通心粉」在連登討論區上有號召力,直至「中英聯合聲明」登報期間,就輪到「攬炒巴」在連登上有號召力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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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官再問,「攬炒巴」的角色是否作為一名精神領袖。李表示:「可以咁樣理解。」李又指「攬炒巴」是其中一個在「中英聯合聲明登報」計劃中積極參與討論的人,而他的主意與其他 Telegram 群組成員一致,「最 prominent 嘅 role 係佢會喺連登出 post。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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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形容:「而佢喺連登出嘅 post,我理解大部份嘅 post 都會有好大嘅迴響,即係好多人會睇佢嘅 post。」法官李運騰問,連登上是否有很多人跟蹤「攬炒巴」的帖文?李則表示不肯定連登有否「追蹤」這個功能,只能說有很多人回應(react to)「攬炒巴」的帖文。李官又問「攬炒巴」是否有很多追隨者?李指:「喺連登上面係。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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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李宇軒指SWHK曾經舉辦G20報紙展覽 據陳梓華稱《蘋果日報》資助3至4萬元 惟記憶模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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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問及SWHK有否在香港舉辦活動,李宇軒提到,SWHK曾經在大約2019年8月或9月,在灣仔富德樓舉辦一個報紙展,「可以話,去畀喺香港嘅香港人去睇返,原來G20,6月嗰陣,有啲香港人做咗國際登報喎。」因為G20廣告是登在外國的報紙,反而身處香港的人未曾看過這些實體報紙,所以便舉辦這個報紙展覽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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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image03](https://i.imgur.com/pSo39uQ.png) | ||
▲ (資料圖片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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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又表示,相信是一個「G20殘留落嚟嘅小組」,裡面有人提議舉辦展覽。他記得他曾經做過一日義工,負責看管場地和做介紹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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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問到展覽由誰人出資舉辦。李表示開頭不知道,但是在後來知道陳梓華等人,或者陳梓華穿針引線去《蘋果日報》那邊,便資助了3萬或4萬元。他相信當時是陳梓華告訴他,或者陳梓華等人轉達過來的說法(hearsay),不過他不肯定相關詳情。法官遂打斷指,既然李對於自己的證供不肯定,便沒有需要詳述下去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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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午飯後,李再補充,T曾經就這個展覽跟他談及有關《蘋果日報》基金的事,不過他不記得詳情,但他肯定他從沒從陳梓華那邊接收過任何錢。就《蘋果》基金在展覽中的角色,李指在活動後段,若他沒有記錯的話《蘋果》基金有提供資助,但是「記憶好模糊」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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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李宇軒指2019年8月籌辦第三次眾籌登報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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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2019年8月的第三次眾籌活動,李指因為G20和「中英聯合聲明」先後兩次眾籌登報計劃「都OK成功」,所以兩次眾籌的部份籌辦者,包括李、「攬炒巴」和網名「T」的陳梓華,聯手籌辦了第三次運動,即是「G攬運動」。李指是次運動的主題是喚起國際關注當時香港的民主自由狀況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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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指,是次運動分別在美國、英國、加拿大、法國、德國、西班牙、意大利、瑞典、芬蘭和丹麥等國家的報紙登廣告。有人負責聯絡報館,有人負責設計廣告,而負責處理眾籌和墊支的人則是李自己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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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又提到「攬炒巴」的角色是在「連登」討論區出帖文,因為當時「『攬炒巴』個 account 勁過『家樂牌通心粉』,我意思係『攬炒巴』個 account 會有多啲迴響,所以由『攬炒巴』喺連登出 post」,宣傳及簡介眾籌計劃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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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李宇軒指第三次眾籌款項達180萬元美金 需找美國的有錢人借出戶口收款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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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指第三次眾籌不是限於英國,所以決定使用國際通用的美元為單位,同樣使用眾籌平台「gofundme.com」。至於眾籌款項當時提取至哪一個銀戶口,李則形容「呢個係好長嘅故事」,他指眾籌款項最後被轉移至「Project Hong Kong Trust」在美國 Amalgamated Bank 的戶口,但中間卻經歷了一些困難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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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解釋,他們需要借用一個在美國開設的美金戶口來收取眾籌款項,加上款項達180萬元美金,為了避免被懷疑「洗黑錢」,所以不能借用一般的銀行戶口,「咁就要搵喺美國、又咁上下有錢嘅人」來借出銀行戶口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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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記得他們首先找到一個在美國的有錢人願意借出戶口,但是當這個人嘗試將款項從眾籌戶口轉移至其銀行個人戶口時,銀行卻未能完成此程序,他理解該筆款項是離開了眾籌戶口,「但是去到收款人戶口時,銀行 hold 住咗條數,就冇入到去個銀行戶口」,可能正在等待釐清一些資料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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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李宇軒指陳梓華找到Mark Simon借出戶口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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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續指,後來他們找到另一名在美國的有錢人士協助,當時他不知道該人的身份,後來才知道他是Mark Simon。而李知道眾籌款項成功地轉移至該有錢人的銀行戶口,不久之後,Mark Simon 的銀行戶口便將相關款項轉帳至「Project Hong Kong Trust」的戶口。李補充,嚴格來說他並不知道從眾籌戶口提取款項的人是否 Mark Simon,而他只知道 Mark Simon 轉帳了一筆錢給「Project Hong Kong Trust」戶口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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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憶述,他曾經在 Telegram 與網名是「T」的陳梓華討論有關事宜,當第一名美國有錢人未能接收眾籌款項的時候,「我問 T 有冇計,咁佢話佢嗰邊諗吓辦法,eventually 佢話『我搵到人』。」控方問李,陳梓華當時有否提及該人的身份,李回答:「我唔記得佢有冇講,定係佢講咗但我唔記得。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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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憶述,直至大約2020年2月,他整理第三次眾籌的收支紀錄期間,查看「Project Hong Kong Trust」的銀行戶口紀錄時,「我見到,噢,原來入錢嗰度寫住 Mark Simon」,而轉帳日子是2019年底或2020年初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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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李宇軒指Mark Simon要求成立基金保管眾籌款項 美國公民擔任信託人免受風險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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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「Project Hong Kong Trust」,李指主要有3名美國公民作為這個基金的法律上持有人,其中一個人是 Katherine Cheng ,另外兩名人士則不知道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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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指,Mark Simon 當時提出一個要求,他希望把這一筆眾籌款項轉移至一個基金,而不是李的渣打銀行戶口,所以 Mark Simon 替他們聯絡律師並與美國當地的人商討,希望成立一個基金保管這筆錢,而且需要找人擔任信託人,「希望呢啲 trustee 係美國公民,去減低佢哋有可能受到,譬如話香港銀行系統要求佢哋要對啲錢點樣做嘅風險。」李相信以上是由陳梓華轉述給他的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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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問到為何 Mark Simon 想成立一個基金,李稱記得當時的討論和分析是,「盡量將啲錢唔留喺香港銀行系統入面,去減少香港銀行例如凍結呢啲錢嘅風險。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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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# 李宇軒指陳梓華安排他會見美議員 Mark Simon亦在場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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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表示當時未曾跟 Mark Simon 溝通,「我知 T(陳梓華)係有同 Mark Simon 傾計」,不過「喺呢個時間點,T 已經 link up 咗我同 Mark Simon」。李提到大約在2019年8或9月,美國參議員斯科特(Rick Scott)訪港,陳梓華安排了他會見斯科特、其助手 Scott Sciretta 及美國領事職員 Alan Brinker,而且 Mark Simon 及其他人亦在場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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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展示「G攬運動」的財務收支紀錄,李確認是次眾籌籌得180萬美元,大約是1,400萬港元。截至2020年3月,支出是大約730萬港元,其中630萬港元用作登報廣告費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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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提到後來第四次的眾籌計劃名叫「重光香港計劃」,惟他並沒有參與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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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明日續審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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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編號:HCCC51/20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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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39.11 #232 (commen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