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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破壞MIT品牌」爭議

說明

台灣農業加工品出口價格與數量其實沒有競爭力。相較之下,中國的農產品相當便宜,又由於開放了2100多項的管制農工原料,這將導致外來農業物料大量引進。

國發會澄清說明
  • 102年我國農產加工品出口30.57億美元,較97年27.61億美元,成長10.7%,顯見我國農產加工品在出口上仍具競爭力,另以國內馳名的鳳梨酥為例,更已外銷日本、新加坡。

  • 示範區雖開放大陸管制性產品,但加工後如仍為管制性產品,需全數出口,不會進入國內市場,且廠商在申請進口管制性產品時,政府也會審查是否取代國內原物料,不會取代的才會同意進口。

但這些產品,只要台灣農產品用料超過 35 %,皆會以「MIT(made in Taiwan)」為品牌進行出口。一間工廠將會傾向使用混搭方案,當物料品質不一將有失MIT品牌形象。
國發會澄清說明
  • MIT現行規定為加工貨品經過實質轉型(附加價值率超過35%),才可掛上MIT,而非爭議點所述使用35%的臺灣原料就可掛上MIT,此點實屬誤解。

  • MIT 的原產地規定是國際規範,示範區MIT都是依國內現行規定辦理,沒有任何放寬。且檢驗檢疫標準也沒有放寬,配合我國產業技術、品管能力,不會使MIT品牌受損。

  • 臺灣每年進口數千噸花生醬,如102年即進口3,162噸,其中不乏使用大陸花生製造之美國知名品牌,國人並沒有覺得進口花生醬品質有問題。且國內有許多農業產品使用中國大陸進口原料,加工後掛上MIT,並不影響MIT品牌商譽,如國內知名的科學中藥廠商,每年都從中國大陸進口1,000多噸的藥材,並設立實驗室進行檢驗分析,層層把關確保藥材安全,一樣品質無虞。

專家曾經建議,應該在加工品上詳細標明所有原料產地。政府對此表示:這是不合乎國際做法的。
國發會澄清說明
  • 國內外現行法規都沒有規定產品必須標示所有原料產地,上述說法有誤。

  • 若示範區強制規定廠商必須標示,將使我國違反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。並造成區內規定比區外嚴格的現象,與示範區自由化精神相背馳。

  • 為提升產品形象及業者商譽,農委會未來將輔導區內業者自主標示原料來源國,強化產品品質。

  • 示範區並未放寬檢驗檢疫之標準,輸入相關原物料仍須符合檢驗檢疫規定,符合規定之原料製成產品應無劣質之疑慮。

  • 臺灣早已開放非管制性大陸產品進口加工,並標上MIT出口,也未完整標示原料來源,仍讓大家放心,是因為我國檢驗檢疫、產業技術、品管、行銷等不斷進步,這些不會因為示範區而改變。

參考文章